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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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月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3 来源: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上级有关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11月份开展2021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月活动,重点开展以创建“文明办公室”、“文明楼栋”、“文明班级”、“文明寝室”为目标的创建与评选工作,活动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创建月分别开展四个主题活动:

1.以“室有文明气自华、最是温馨能致远”为主题的“文明办公室”创建活动;

2.以“洁净楼道美如画、家园文化你我他”为主题的“文明楼栋”创建活动;

3.以“创文明班级、建文明校园”为主题的“文明班级”创建活动;

4.以“构建精彩校园文化、彰显青春活力风采”为主题的“文明寝室”创建活动。

二、参加范围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教职工周转楼住户群体、校属各行政班级、各二级学院寝室。

三、活动组织

本次创建月活动由宣传部统筹规划并制订创建与评选活动总体方案,校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别牵头制定单项活动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后,由宣传部下发活动通知,组织协调各牵头部门开展创建与评选工作,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具体分工为校办、校工会、学工处和校团委分别牵头组织开展“文明办公室”、“文明楼栋”、“文明班级”、“文明寝室”创建和评选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分别将初评结果和过程材料报宣传部,宣传部汇总初评结果报批后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拟表彰名单,上报学校研究决定后下发创建活动表彰文件。

四、活动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积极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爱国主义、诚信文化、鲁班精神,同时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双高”建设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分别按照“文明办公室”、“文明楼栋”、“文明班级”、“文明寝室”创建与评选活动方案,(见附件),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实施,扎实开展文明细胞创建活动,形成“人人参与、共创共建”的创建氛围。通过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创建成效,努力推动学校文明创建提档升级,促进学校“双高”建设,并以美好学校形象迎武汉市正在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工作。

五、时间安排

文明创建月活动时间安排分为创建活动、评选、公示初评结果、发文表彰四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为:

创建活动时间:11月1—30日

评比时间:11月22—26日

初评结果公示时间:12月1—5日

发文表彰时间:12月6日

六、评选原则

各牵头部门按方案组织评选,采取集中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定量测评与定性考查相结合的总体评比原则开展文明集体的评选工作,四个文明集体均按照参与对象总数的20%的比例设置表彰对象。

七、活动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参与本次创建月活动,要制订创建工作清单,责任到岗到人,任务落细落实,使文明创建月活动切实取得成效;

2.各牵头部门要对所开展的创建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宣传部要做好统筹协调、强化创建指导工作、做好外媒宣传报道和创建经验总结;

3.全校师生要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之中。

附件:1.“文明办公室”创建与评选活动方案

2.“文明楼栋”创建与评选活动方案

3.“文明班级”创建与评选活动方案

4.“文明寝室”创建与评选活动方案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2日

附件1

“文明办公室”创建与评比活动方案

一、创建活动主题

为迎接武汉市正在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工作,做好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工作。创造整洁、有序、舒适、优美的办公环境,营造文明和谐的氛围,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主题为“室有文明气自华,最是温馨能致远。”的文明办公室创建与评比活动。

二、创建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日——11月30日

三、创建活动内容

结合学校校训和校园文化建设要求,开展文明办公室创建布置活动。做到办公室物品摆放有序,窗明几净,清洁卫生;办公室家具、桌椅等配置规范;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开长明灯;注重个人形象衣着得体、大方。

四、评比时间

2021年11月22—26日

五、评比办法

评委组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按照《文明办公室评比检查表》标准检查打分,检查评比结果将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文明处室考核依据之一。

六、工作要求

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认真落实,积极开展办公环境建设,展现我校优雅的办公环境和教职工良好素养和,彰显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

 

学校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附件2

“文明楼栋”创建与评比活动方案

一、创建活动主题

为迎接武汉市正在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工作,做好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工作。提升教职工居住环境,倡导邻里文明新风,建设美好家园,学校决定在家属区开展主题为“洁净楼道美如画,家园文化你我他”的文明楼栋创建与评比活动。

二、创建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日——11月30日

三、创建活动内容

结合学校校训和校园文化建设要求,开展文明楼栋创建布置活动。做到楼道干净整洁,摆放有序,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排乱抛现象;邻里和睦,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家庭和谐,无“黄、赌、毒”现象;崇德向善,扶贫帮困,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四、评比时间

2021年11月26日

五、评比办法

评委组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按照《文明楼栋评比检查表》标准检查打分,检查评比结果将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依据。

六、工作要求

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认真落实,积极开展楼道环境建设,展现我校文化氛围浓厚、环境优雅的楼栋环境和教职工文明素质,为迎接文明校园复查做好准备工作。

校工会

2021年11月2日

附件3

“文明班级”创建与评比活动方案

一、创建活动主题

为迎接武汉市正在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工作,做好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工作,同时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文明和谐校园环境,不断提升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学校决定在全校所有行政班级开展主题为“创文明班级、建文明校园”的文明班级创建与评比活动。

二、创建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日——11月30日

三、评比对象

校属各行政班级。

四、评比标准

文明班级评比分别按照《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文明班级评比标准》执行。

五、评比比例

以各学院为单位,校级文明班级按行政班级数的20%进行评比。

六、评比时间

各学院应认真组织评比、严格公示,并将评比结果及相关材料《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班级评比申请表》汇总后于2021年11月15日 中午12点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李鸿嵩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压缩后以“XX学院文明班级材料汇总+负责人+联系方式”为题目发送至78709042@qq.com邮箱。

联系人:李鸿嵩联系电话:81326979。

七、评比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挥评比表彰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全面开展。

2.在评比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的原则进行评定;要做到评比条件、评比名额、评比程序和评比结果“四公开”,确保评比工作顺利进行,按期完成。

3.学生工作处将对初评结果严格审核,对不具备评比条件的集体直接取消资格,不再补报。经审核后确定的评比结果经学校党委会通过后予以表彰。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2日

附件4

“文明寝室”创建与评比活动方案

一、创建活动主题

为迎接武汉市正在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工作,做好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工作。创造整洁、有序、舒适、优美的校园环境,营造文明和谐的氛围,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主题为“构建精彩校园文化,彰显青春活力风采”的文明寝室创建与评比活动。

二、创建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日——11月30日

三、创建活动内容

推进寝室文化建设,培养同学们的集体意识,调动广大同学对寝室内务、卫生工作的积极性,营造文明、健康、温馨的寝室环境,以打造“文明”学生寝室为目的,开展文明寝室创建评比活动。做到寝室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无明显垃圾;床上物品摆放整洁,空气中无异味;卫生间、洗手池等瓷砖面无明显污垢;室内不得出现宠物、电器等危险物品。

四、评比时间

2021年11月25日

五、评比办法

评委组由校领导、各二级院负责人、校团委和各团总支文明实践部学生干部组成,按照《文明寝室评比检查表》标准检查打分,检查评比结果将进行通报和表彰。

六、工作要求

各二级院要高度重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认真落实,积极开展学生寝室环境建设,倡导我校学生积极展现文明、温馨的宿舍环境,构建和谐、健康的大学生活,为迎接文明校园复查做好准备工作。

校团委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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